中国人民解放军纵队是中国部队编制。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、新四军以及一些地方武装、游击队编有纵队,其编制体制不尽一致,有的辖支队,有的辖大队,有的辖师、旅或团。
历史沿革
1937年12月,为开辟冀南抗日根据地,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从七六九团抽调第一连、第五连、第十连等三个步兵连和一个机枪连;从七六九团、七七一团、七七二团各抽调一个骑兵排组成骑兵连,共五个连组成“八路军东进抗日游击纵队”(简称“东进纵队”或“东纵”)。“东纵”刚成立时只有5个连,500多人,也就是1个加强营的实力。到1939年2月,“东纵”已发展到2个支队,共6个团。不久又整编为3个团,撤销支队,成为旅级的纵队。
这一时期,八路军有不少由旅改编的纵队。1939年6月成立的“张纵队”(司令员张宗逊、政治委员张平化)由独立第一旅和独立第二旅组成。1940年5月,冀南区的八路军部队进行整编,原青年纵队编成新四旅,原东进纵队编为新七旅,均辖3个团。
1940年底,李先念任司令员的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辖2个支队(旅)11个团,1.5万人。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,该纵队即改编为新四军第五师。1941年3月中旬,新四军第三支队(3月初由江南抗日义勇军改编)正式改编为第六师十八旅:所属一纵队改为五十三团,一、五支队为该团之一、二营;二纵队改为五十二团,二、六支队为该团之一、二营;三纵队改为五十四团,三、四支队为该团之一、二营,警卫三营改为该团之三营。另外,八路军第四纵队、第五纵队也在皖南事变后,分别改编为新四军第四师和第三师。
解放战争时期,中国人民解放军编设的相当于军一级的组织(隶属于野战军或军区),其野战纵队一般辖3个师或旅。1948年11月,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通令,对全军组织编制、部队番号作了统一规定,将野战纵队改称军。
参考资料 >
八路军、新四军的纵队、支队是怎样的编制?.中国军网.2024-11-29